是時候修改您的安全數據表了嗎?
安全數據表 (SDS) 應根據需要定期審查和修訂。 每個國家/司法管轄區都提供有關何時更新安全數據表的指南,並且很少指定定期審查的時間表。 大多數司法管轄區普遍認為,隨著新信息的出現,可能會影響 SDS 的準確性和提供的保護,因此有必要進行審查或更新。
關於什麼構成新信息以及什麼類型的信息會觸發更新的指導是模糊的。 從監管的角度來看,以下更改應在必要時自動觸發 SDS 審查和更新:
- 成分變化: 成分的變化可能會導致產品的危害分類發生變化。
- 新危害分類: 隨著新數據的出現,物質的危險分類可能會發生變化。 此類更改可能會影響產品的危害分類。
- 監管清單狀態: 如果某種物質被添加到某些監管清單中或從某些監管清單中刪除,則應更新包含該物質的任何產品的 SDS。
- 包機成本結構範例
- 一種物質被添加到歐盟 REACH 限制清單中。
- 一種物質被添加到美國 TSCA 第 5 節 SNUR(重要新用途規則)列表中。
- 包機成本結構範例
- 新的司法管轄區標準發布/與後來的 GHS 修訂保持一致: 新的管轄標準可能有額外的危險類別和濃度限制來觸發混合物的分類。 這可能會導致危害分類發生變化。 對預防性聲明、格式和數據要求的更改在採用後來的 GHS 修訂版時很常見。
- 職業接觸限值: 一種物質的新的或修改的職業接觸限值或生物接觸指數應促使更新包含該物質的任何 SDS。
一些司法管轄區已經制定了 SDS 審查的強制性時間表。 對於沒有時間表的司法管轄區,定期審查對於確保文件的準確性和合規性仍然極為重要。 為此目的建立明確的 SOP 是一種很好的做法。
下面概述了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中國和澳大利亞需要審查安全數據表的條件和提供更新 SDS 的截止日期。
美國
化學品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或雇主新發現下列情況的,應在 3 個月內修改 SDS,標籤應在 6 個月內修改:
- 任何 重要信息 關於化學品的危害,
- 防範危險的方法
OSHA 不需要定期 SDS 審查。
Canada
供應商必須在 90 天內更新 SDS
- 供應商會意識到任何改變危險產品分類方式的“重要新數據”。
- 產品的處理或儲存方式發生了變化。
WHMIS 不需要定期 SDS 審查。
歐洲聯盟
REACH 要求供應商在以下情況下及時更新安全數據表:
- 只要有可能影響風險管理措施的新信息或有關危害的新信息(即新分類)可用。
- 一旦授權被授予或拒絕。
- 一旦施加了限制。
- 註冊後的任何更新均應包括註冊號。
REACH 不需要定期 SDS 審查.
中國
兩種 SDS 編制標準 GB / T 16483-2008 和 GB / T 17519-2013 要求供應商保持 SDS 中信息的準確性,並在 6 個月內向收件人提供更新版本。
製造商必須每 5 年修訂一次 SDS。
日本
如果供應商了解到任何有關化學品的新信息,供應商必須立即更新安全數據表並向接收者提供修訂版。
日本不需要定期 SDS 審查。
澳洲
危險化學品的製造商或進口商必須 必要時修改 SDS,以確保其包含準確的信息。 例如,如果新數據可用,從而改變了化學品的危險分類。
SDS 必須至少每 5 年審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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